株洲市攸县莲塘坳乡山背村未经国土管理部门和公路管理机构批准,从去年11月份开始在县道X049万大线K2+100紧靠公路水沟的公路边私自建变电房。市交通局下辖公路管理部门多次到该村劝阻,并下达了《停工通知书》、《违法行为通知书》、《违法建筑行政处罚决定书》,限期拆除,但该村和农电部门不听劝阻,拒不执行。近日,攸县公路管理站依照《公路法》第五十六条和第八十一条的规定强制将该违法建筑推倒、拆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