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全面建设和谐社会的新时期,依法执法、文明执法,成为运政行政执法工作的重要课题。随着社会经济的快速发展,运政行政执法环境、执法内容、执法对象和案件性质均呈复杂化特点,执法难度加大,执法要求更高,行政执法败诉几率也随着增加。针对当前运政行政执法中存在的主要弊病,笔者就如何规范执法行为,提升执法质量,最大可能的消除败诉隐患,谈几点浅见。
一、当前运政行政执法中存在的突出问题
在当前的运政行政执法过程中,重主体轻实体的现象比较严重,也比较普遍。根据笔者的工作经验以及对相关工作的了解,运政行政执法过程中的不规范行为,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一是简易程序处罚决定,大多不作现场询问笔录,以言代笔,收款了事现象严重。如:不让当事人在存根联上签名;不执行处罚与收缴分离制度;凭主观意识处罚;以言代罚,甚至是收款不开凭证或打白条等。二是一般程序行政处罚证据资料不全,如:虽作了现场笔录、调查笔录、抽样取证和技术鉴定等调查取证工作,但不作当事人的陈述和申辩笔记,不搜集反映行为人和物主体身份的身份证、户口簿、经营证照和票据等材料;处罚程序混乱,以“决”代“批”,“先斩后奏”等。三是法律法规条文引用不得当。如:处罚类型和引用的法律法规条、款、项不相符,甚至是错误引用法律法规条文。四是执法手续不完备。如:部分行政执法人员不亮证执法;有的虽出示了证件,但不将这一法定程序行为记录入卷宗。五是处罚文书送达不符合要求。如:个别执法人员马虎了事,将行政处罚文书交给未成年人或与其不相干的人;有的用平信邮寄或托人转交行政处罚文书。六是公路“三乱”行为时有发生,屡见不鲜。如:部分运政行政执法人员乱扣车、乱收费、乱罚款,杜而不绝。七是法律法规意识不高。如:有些运政行政执法人员缺乏法律法规知识,处罚文书制作水平参差不齐,书写潦草,漏掉重要的询问内容。
二、运政行政执法败诉隐患产生的主要原因
上述各种不规范的执法行为,在各地的运政行政执法过程中不同程度地存在。究其原因,主要有以下几种。一是运政行政管理体制与其职能、职责、利益不配套。二是管理部门条块分割、职能交叉、政令不畅、各自为政。运政与路政等执法队伍管理交叉,容易出现失控。形成行政执法“统一管理”不足,“分级管理”有余,各行其事,导致执法行为不规范。三是运政行政部门内部缺乏监督机制。运政行政执法集稽查、处罚于一体,稽查、处罚二者合一,执法缺少应有的监督,容易引发乱作为而发生随意罚款等违规现象。四是运政行政执法人员的综合素质有待提高。一些运政行政执法人员放松了对法律法规的学习。主管部门举办的业务培训班,很多流于形式,学习不够深入,敷衍了事。因而造成执法人员的法律法规知识了解不足,法律专业素质和执法水平偏低。五是部分执法人员责任性不强。个别执法人员怕麻烦,简单从事,施行处罚时不做深入细致的调查取证工作,懒于作笔录,做笔录时也是不详细记录,敷衍了事,罚款为上。由以上种种原因引起的执法程序不合法、处罚证据资料不足、案卷材料不全和处罚额度与违法行为不相应等不规范的执法行为,严重影响了执法效率和行政效果;损害了运政行政部门的形象;削弱了运政行政部门的执法威信。
三、消除运政行政执法败诉隐患的主要措施
由于以上种种不规范的运政行政执法行为,导致了运政部门在行政拆讼中工作非常被动,很多人员受到了党纪、政纪处分,一些运政部门甚至受到经济补偿和国家赔偿等不同程度的损失,必须引起我们的高度重视,认真反思,引以为戒。必须采取有效措施切实加以整改,不断规范执法行为,消除败诉隐患。
(一)加强执法队伍建设,提高执法人员素质
运政行政部门依法行政能力的提高,取决于执法人员的素质。为此,必须采取相应的措施,切实提高全体执法人员的综合素质。一是建立编制科学、优胜劣汰、办事高效的运政行政执法机构。按照“精简、充实、效能”的原则,合理确定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职数。实行任期轮换制,确定岗位职责、权限、期限和待遇,逐岗逐人逐责管理到位。二是深化内部人事、用工、分配制度改革。采取统一考试、全面考核、择优上岗的办法,择优聘用思想政治素质、文化素质、法律专业素质和业务素质较高的中青年专业人才上岗;建立公平竞争机制,推行职绩考核、末位淘汰等人事管理制度,按业绩考核结果实行优胜劣汰,造就一支精干高效的执法队伍。三是强化业务技能培训。组织执法人员认真学习法律法规和业务知识。采取集中办班培训与自学相结合、学习与工作相结合、学习与研究相结合的方法,扎扎实实开展现代行政管理、执法技能、电子政务等业务知识学习与实践活动。建立严格的业务学习考核制度,对个人学习的实效进行测验、考核、评比,把培训学习的成绩与年度考核、评先、评奖挂钩。激励执法人员刻苦钻研法律法规和业务知识,全面掌握执法技能,提高法律专业素质、业务素质、文化素质和执法水平。四是抓好执法队伍的思想政治教育和职业道德教育,加强廉政建设思想道德建设和行风建设,不断提高执法人员的思想政治素质和职业道德素质。在执法队伍中树立一种“执法为民”的良好风气,自觉坚持以人为本,依法行政,文明执法,尽职尽责为经营户服务。
(二)落实规章制度,规范行政执法行为。
要规范运政行政执法行为,必须建立健全执法规章制度,并认真组织实施。一是制定运政行政执法工作规范,实行岗位职责与执法效果挂钩的管理、考核、评比制度。加强对执法人员的规范化管理,化“乱作为”为“善作为”,使之爱岗敬业,求真务实,乐业于本职,奉献在岗。二是建立岗位培训制度,严格执法岗位管理。凡执法人员一律先行培训考核,不合格的坚决不准担任执法工作。三是建立和完善执法管理制度。坚持持证上岗,逐岗逐人加强管理,增强执法人员的工作责任感,使之立足本职,做好工作。四是建立和落实行政执法岗位责任制、执法质量考核评议制度、执法机构内部投诉案件受理制度和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制度等规章制度,并在实施中兑现奖惩。五是健全劳动管理和用工制度,加强执法队伍内部管理,严格禁止社会人员参与“执法”。六是完善执法检查制度。做好执法督查、测验、考核工作,建立执法文书软件档案,规范管理到位。各种规章制度经民主讨论制定后,要认真落实,遵照执行,从制度上防止行政执法中的败诉隐患。七是引入计算机新技术。建立网络联查、联处机制。使用统一的计算机软件,规范处罚文书的制作,确保相关文书的规范、正确。
(三)建立健全监督机制,提高执法透明性。
目前,运政行政执法的监督机制不完善。运政行政管理集决策、执行、监督为一体,三权合一执法,权力过于集中,缺乏权力之间的制衡和约束。因此,必须建立健全监督机制。一是健全执法监督网络和自我约束机制,强化运政行政执法内部监督、社会监督、新闻舆论监督和国家机关监督等全方位的监督力度。运政行政部门要自觉接受全方位的监督,实现规范执法的目标。二是健全内部监督制度,完善自我约束机制。从制度上保证权力与责任挂钩,权力与私利脱钩。从执法管理上将权力分置,使处罚与收缴分离。三是建立健全“三公开”机制,实行相关法律法规、执法程序、行政处罚规定公开化。运政行政执法行为要坚持以法律法规为准绳,依法办案,自觉接受当事人的监督。四是抓好执法“阳光工程”建设,增强运政行政执法工作的透明度。在执法过程中自觉接受群众监督,规范执法,秉公办案,全面消除败诉隐患。
(四)深化运政体制改革,杜绝违法乱纪行为。
运政行政部门的职能主要是行政许可、市场监督、行政处罚。在市场经济条件下,运政行政管理方式应由权力导向型向规则导向型转变。根据“相对分开、综合统一”的原则,将行政管理的决策、执行、行政处罚职能相对分开,行政执法职能综合统一行使。如稽查部门不涉及处罚,建立单独的处罚部门统一进行行政处罚,建立单独的合议机构定期对有疑问案件进行复查和评议。对重大行政许可建立合议机制,多听取社会意见,慎重作出许可决定。
消除运政行政执法中的败诉隐患工作任重而道远,需要全体运政行政执法人员的不懈努力才能实现,现阶段随着《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以及《湖南省道路运输条例》先后颁布施行,笔者相信在中央依法治国的方针指导下、全体运政工作人员的共同努力下,消除败诉隐患,达到准确执法,依法行政的目标是能够最终达成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