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珠复线、娄怀、岳汝高速公路项目投资人招标
发布时间:2008-08-15 15:00:00

湖南省高速公路项目投资人招标公告

 

1.   经中华人民共和国湖南省人民政府批准,授权湖南省交通厅对京珠复线、娄怀、岳汝高速公路项目采用公开招标方式进行项目投资人招标。

2.   招标人:湖南省交通厅。

招标执行机构:湖南省交通厅引进外资项目办公室。

3.   招标项目

1)本招标项目包括京珠复线岳阳至望城段、岳汝高速岳阳至平江段高速公路。其中:

京珠复线岳阳至望城段高速公路项目主线全长约100.2公里,连接线约20.04公里。起于岳阳,接湖北随州至岳阳高速公路,经岳阳县、汨罗县、湘阴县,终于长沙望城县。全线设互通式立体交叉9处。采用双向六车道高速公路标准建设,路基宽度为34.5米,设计行车速度120公里/小时,总投资估算约为74.5亿元人民币。

岳汝高速岳阳至平江段高速公路项目主线全长约1073公里,连接线约4.3公里。起于岳阳,经昆山、乌江、团山铺,终于平江县全线设互通式立体交叉9处。采用双向四车道高速公路标准建设,路基宽度为24.5/26米,设计行车速度80/100公里/小时,总投资估算约为86.2亿元人民币。

2)本招标项目包括京珠复线望城至湘潭、娄怀高速新化至溆浦段高速公路。其中:

京珠复线望城至湘潭高速公路项目主线全长约74.22公里,连接线约6.36公里。起于长沙望城县,经铜官、乌山、莲花,终于湘潭塔岭全线设互通式立体交叉8处。采用双向六车道高速公路标准建设,路基宽度为34.5米,设计行车速度120公里/小时,总投资估算约为57.17亿元人民币。

娄怀高速新化至溆浦段高速公路项目主线全长约92公里,连接线约43.5公里。起于新化县,经冷水铺、西河、太平铺、两江、桥江,终于溆浦县全线设互通式立体交叉6处。采用双向四车道高速公路标准建设,路基宽度为24.5/26米,设计行车速度80/100公里/小时,总投资估算约为76.46亿元人民币。

3)本招标项目包括京珠复线衡阳至桂阳、娄怀高速溆浦至怀化段高速公路。其中:

京珠复线衡阳至桂阳高速公路项目主线全长约94.8公里,连接线约58.5公里。起于湘潭至衡阳西高速公路与衡阳至枣木铺高速公路相交的铁市互通,衡南县、松柏镇(水口山)、常宁市、罗桥,终于桂阳县流峰全线设互通式立体交叉6处。采用双向六车道高速公路标准建设,路基宽度为33.5米,设计行车速度100公里/小时,总投资估算约为69.51亿元人民币。

娄怀高速溆浦至怀化段高速公路项目主线全长约92.06公里。起于溆浦县,经大江口、火马冲、小龙门、花桥、泸阳,终于怀化市全线设互通式立体交叉8处。采用双向四车道高速公路标准建设,路基宽度为26米,设计行车速度100公里/小时,总投资估算约为75.3亿元人民币。

4)本招标项目包括京珠复线桂阳至临武岳汝高速炎陵至汝城段高速公路。其中:

京珠复线桂阳至临武高速公路项目主线全长约107.73公里。起于桂阳县流峰,经桂阳县、嘉禾县,在黄沙镇与宜连高速公路相交,与之共线5.37公里,在湘粤省界—凤头岭与广东省的清远至连州高速公路相接,终于临武县全线设互通式立体交叉8处。采用双向六车道高速公路标准建设,路基宽度为33.5米,设计行车速度100公里/小时,总投资估算约为76.31亿元人民币。

岳汝高速炎陵至汝城段高速公路项目主线全长约147.6公里,连接线约5.3公里。起于炎陵县,经龙渣、贝溪、沙田、田庄、汝城、城口,终于汝城县全线设互通式立体交叉9处。采用双向四车道高速公路标准建设,路基宽度为24.5米,设计行车速度80公里/小时,总投资估算约为138.2亿元人民币。

5)岳汝高速平江界至醴陵段高速公路项目。本项目主线全长约96公里。起于浏阳县,经龙伏、沙市、砰山、官桥、官庄终于醴陵全线设互通式立体交叉8处。采用双向四车道高速公路标准建设,路基宽度为26米,设计行车速度100公里/小时,总投资估算约为68.2亿元人民币。

6)岳汝高速醴陵至攸县段高速公路项目。本项目主线全长约110.1公里。起于醴陵,经泗汾、酒埠江、攸县终于攸县平水全线设互通式立体交叉6处。采用双向四车道高速公路标准建设,路基宽度为26米,设计行车速度100公里/小时,总投资估算约为66.6亿元人民币。

上述相关内容以政府交通行政主管部门批准的初步设计为准。

4.   招标范围:本次招标范围为京珠复线、娄怀、岳汝高速公路项目的投资人,中标人应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其它相关法律和政策规定组建高速公路项目建设、经营管理企业(即项目公司)并依法办理公司注册,项目公司代表中标人对项目的筹划、资金筹措、建设实施、运营管理、养护维修、债务偿还和资产管理实行全过程负责,自主经营,自负盈亏,并在特许经营合同规定的特许经营期满后,将本项目及其全部设施无偿移交给政府指定的机构。

5.   投标人应具备的基本条件

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审查。投标人可独立投标,也可以联合体形式投标。

1) 在中国境内/境外依法注册的企业法人;或其组成的联合体,联合体主办人应为联合体投资控股方;

2) 具有与申请项目建设相适应的投融资能力;

3) 投标人所有成员注册资金应高于一亿元人民币(或等值货币,汇率以招标公告发布之日中国银行外汇牌价中卖出价为准,下同);

4) 独立投标人的净资产应不低于本项目总投资的35%;联合体投标人的净资产按各自投资比例的权重进行加权计算,其总和应不低于本项目总投资的35%;

5) 投标人所有成员近3年平均净资产收益率大于零,且年度财务报告应当经具有法定资格的中介机构审计;财务状况良好,近3年平均资产负债率小于70%,没有处于财产被接管、破产或其他不良状态、无重大不良资产或不良投资项目;

6)商业信誉良好,无重大违法行为;

7)本项目只接受最多三家组成的联合体。

6. 请投标人携带单位营业执照副本原件、授权委托书原件、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及上述资料复印件一套,于2008年8月15日至2008年8月29日,每日上午9时至下午5时(北京时间,下同)到招标执行机构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3000元人民币或420美元,一律现金支付,售后不退。同时,投标人还需预交5万元人民币投标担保(现金支票)。如投标人未按时递交投标文件,其预交的投标担保将被没收。

7. 招标人只接受现金形式的投标担保,投标人在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之前,应将金额为人民币500万元的投标保证金(购招标文件时预交的5万元投标担保一并计算)由投标人账户一次性汇到招标人指定帐户。

8. 投标人自行对工程现场进行考察。

9.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08年9月29日10:00时,投标文件必须在上述时间前递交至湖南省交通厅引进外资项目办公室。招标人定于投标文件送交截止的同一时间、同一地点举行公开开标,投标人应派其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人代表出席。

 

 

 

招标人:湖南省交通厅

开户单位:湖南省交通厅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长沙市迎宾路支行

帐号:43001728661050000724

招标执行机构:湖南省交通厅引进外资项目办公室

(以下为招标执行机构联系方式)

地址:湖南省长沙市远大一路649号10楼

邮编:410001

联系人:付  杰先生  夏作立先生  魏一泓女士

电话:0086-731-4639109

传真:0086-731-4749610

E-Mail:fujie0889@126.com

 

 

招标人:湖南省交通厅

招标执行机构:湖南省交通厅引进外资项目办公室

2008年8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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