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市地方海事局将水上漂流纳入安全监管范畴
来源:省地方海事局  发布时间:2008-05-09 14:20:00

  5月4日 长沙地方海事局就辖区漂流船艇安全监管发出通知,将水上漂流纳入安全监管的重要内容。
  目前,长沙市境内主要有浏阳大围山峡谷、梅田皇龙峡、高坪古风洞、大围山浏源、金水河、马尾水库、宁乡沩山、峡溪等8条漂流道。漂流里程约为50余公里,最长漂道达9.9公里。船艇、竹排等漂流设备近2000艘(个)。为确保漂流安全,该市地方海事部门从四个方面加强了安全监管:一是漂流码头严格按规定程序报批,漂流水域及漂流水道需报经海事机构划定;二是漂流船艇(排筏)必须经法定船检机构检验合格,救生、安全防护设备必须是经法定检验机构认证的产品;三是漂流操作人员必须经市海事机构考试合格,持证上岗;四是漂流经营人需与所在地乡(镇)政府签订安全责任状,制定安全责任制度和应急预案,采取设置安全监护点、安全警示标志,配备安全监护人等安全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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