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从源头确保农村公路建设质量和安全,郴州市交通局在全面落实项目业主制、工程监理制、招投标制和合同管理制的基础上,严格实行市场准入。对2003年以来参与全市通乡公路项目建设的施工单位工作业绩进行全面调查,分别由项目业主、监理单位、市交通质监站对其信誉、设备、工程质量与进度及施工组织管理等方面,按优、良、基本合格、差四个档次作定性评价,市交通局作综合评价,综合评价为“差”的施工单位从今年起禁止进入全市交通项目建设市场。